浏览: 来源:北京市消防协会 时间:2010-12-10
消防产品是一类特殊的安全产品,它是人们预防和扑救火灾的主要武器,包括用途为预防、扑救火灾,或在火灾现场救生用的硬件、软件和流程性产品,而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职权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旧有的管理方法已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那么如何建立完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是我们面临的任务和新挑战。
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新《消防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厂家和商家,单纯追逐经济利益,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危抛诸脑后,肆意造假售假。有关部门在对市场抽检中发现灭火器、防火门、洒水喷头、报警器、防火涂料、灭火药剂等产品的不合格比例很高。而这些产品都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30%的火灾隐患是由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造成,这是一个足以让人警醒的数字!
现阶段对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产品检验报告与产品实际质量不相一致的矛盾。经常从事消防监督检查、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人员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到一些单位进行检查,水枪掉到地上就摔裂了,测试楼内消防用水压力,刚加到不到6个压,水带就爆裂了,消火栓接口处漏水严重。大家都知道消防产品检验合格证有国家质量认证委员会出具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及国家四个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消防产品的证书资料只能是进入市场的前提,并不是产品质量的有效保证。
消防产品监督的方法和力度不强。消防产品监督工作,在方法和力度上还有要改进的地方。首先,我们一般只在消防监督检查和建筑工程竣工的消防验收时进行消防产品的监督工作。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一般只是检查被查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外观是否完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也是以产品的证书等资料作为重要依据。这些方法往往造成产品质量合格与否取决于产品的外观和表面标识及证书,而产品质量的实际情况反而容易被忽略。其次,对消防产品宣传意识不够。我们对于消防的宣传通常是在防火和灭火上,而对产品的宣传仅限于厂家自己的广告。
对消防产品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方面
要加强市场检查,净化消防产品经营环境。把加强消防产品的日常检查作为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对辖区消防产品销售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抽查,检查采取资料审查、随机抽测、现场实验相结合的形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经营销售的渠道,并把日常检查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对消防产品管理的高压态势,有效阻止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市场。同时检查灭火器维修企业的维修情况,严格执行《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对未经维修条件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未取得灭火器维修型式检验报告的维修企业,一律不得开展灭火器维修业务,对擅自开展灭火器维修业务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要抓生产销售企业,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一方面要抓正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另一方面要打击地下制假窝